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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约诊疗工作制度
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,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。制定门诊预约诊疗制度及管理规范如下:
一、门诊部负责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,对预约挂号服务进行监督管理,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,做好门诊预约工作。
二、成立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预约诊疗服务办公室,设专人负责预约诊疗的管理工作。
三、为患者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方式,开通现场、电话、诊间及网上预约挂号服务。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、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。
四、预约诊疗服务适用于初诊、复诊患者。预约诊疗服务方式有:
(一)现场预约:白天工作时间段(8:00-11:30、14:00-16:00)由挂号室预约服务窗口负责接待登记;
(二)电话预约:白天工作时间段(8:00-11:30、14:00-16:00)拨打预约电话08553860501,由挂号室预约服务窗口负责接待登记;
(三)贵州省健康贵州12320统一预约挂号平台;
(四)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公众号预约;
(五)诊间预约(包括复诊预约):由病人和医师直接预约。
(六)自助挂号机预约
五、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预约,就诊患者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登记和证件与联系方式,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,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。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,如对预约患者,应核对患者身份信息。
六、为方便患者,挂号室有专人负责预约挂号手续,设有专门预约挂号取号登记窗口。
七、挂号室每天下午16点前电脑自动统计到医师工作站。
八、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挂号室预约挂号窗口取号,提供相应科室和专家预约号,然后由导诊指导患者就诊。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,预约作废,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。
九、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。
十、医院通过电子屏幕等多种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、预约挂号须知、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。
十一、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,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,不得随意停诊换人。若故需停诊或换人,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16点前告知门诊部或挂号室。
十二、预约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患者回复预约信息。若出诊医师因故临时不能出诊,应及时通知患者取消预约或更改预约专家。
十三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,整合资源,提高效率,方便患者就诊。
十四、对预约人员进行预约流程、操作、应急预案的规范化培训,提高预约诊疗服务能力。
十五、定期进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评价,及时调整修正相关流程、指标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