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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黔东南州人民医院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
根据《黔东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黔东南财资[2024]4号),《州财政局关于建立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》([2021]6号)等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,我院一批医疗设备已不能正常使用,且均已达到报废年限,经相关部门提交申请、逐级审核同意申请报废。现将该批报废处置设备清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2日)如有异议,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像医疗设备科反馈。本次报废资产共计321台,合计金额为捌佰捌拾玖万贰仟零壹拾玖元整(8,892,019.00),详见附表。